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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参考标准(试行)
更新:2025-04-06 11:45:04    点击:

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一种创新型咨询服务组织方式,具有集成化、专业化优势,满足了委托方的多样化需求与市场发展需求,展露出广阔的应用前景。

全资服务取费方法

法律依据

《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第5条第2款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也可根据所包含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费用进行支付。

文件规定取费方式

1、叠加法

按各专项服务酬金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

2、成本加酬金法

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记取

全资服务取费参考标准

根据项目的建设特点和建设单位的实际需要,全咨单位可开展"1+N+X"菜单式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其中“1”是项目管理咨询,为必选项,贯穿于项目实施阶段的始终,"N"为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专业技术咨询和其他工程专项咨询中的一项或多项,且至少有一项是有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咨询业务,X是不自行实施但应协调管理的专项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采取“1+N”叠加后增加统筹管理费计费模式。

“1”是指项目管理费,即完成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管理的服务内容后,委托单位应支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

“N”是指专业或专项咨询(如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专业技术咨询及BIM咨询等其他工程专项咨询)的服务费,各咨询服务费率可依据传统收费标准或市场收费惯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