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一) 合同订立
1.合同形式及内容:
合同内容一般包括:①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报酬;⑥履行期限、地点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办法。
2.合同订立程序:
1)要约:
④ 要约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⑤ 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⑥ 要约不得撤销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约不得撤销) ①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2)承诺:
③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④ 承诺撤回: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⑤ 承诺不可撤销。